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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政府项目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政府项目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虚拟币运营专员,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时公司负责人声称有政府背景项目,承诺月收益达15%。入职后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通道缴纳3.5万元押金,并以'资金安全'为由要求脱离招聘平台直接转账。公司伪造政府文件冒充工作人员催促转账,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押金;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协议,认为张某某自愿参与且已返还部分资金,不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公司伪造的政府文件。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认为关键证据链完整,但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同时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背景'等话术陷阱,现金交易需留存完整凭证。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申请紧急止付,同时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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