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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企业主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公司客服账号,对方谎称可协助贷款审批。在取得其信任后,要求其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办理'紧急贷款',并伪造网站截图证明贷款通过。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前往线下营业网点,发现诈骗分子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转移至境外,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账户被冒充客服用于诈骗,要求全额赔偿;被申请人称账户仅用于正常业务,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且转账系员工个人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伪造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提供账户交易流水及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诈骗分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欺诈行为,但未发现公司直接参与犯罪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账户被冒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账户使用权限管理,员工遇'紧急转账'要求需核实平台真实性。本案警示:对公账户被冒用需及时报警并收集完整证据链,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