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引发纠纷
【标题】员工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引发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维修服务项目认识了公司员工李某。李某以公司名义联系张某某,称其维修账户存在异常需缴纳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账户为虚构,且资金通过跨境平台流转,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李某伪造的公司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跨境流转事实,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张某某提交的完整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冒名诈骗,个人需警惕线下接触时的账户核实风险。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建议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