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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QQ中奖骗局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骗

【标题】求职者遭QQ中奖骗局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涉及民事纠纷判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后,收到自称公司HR的QQ消息,称其应聘成功需缴纳虚拟币入金。对方通过短信链接引导下载伪造APP,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其多次转账,期间冒充客服人员编造'账户冻结'等借口,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受骗后,仅保留部分短信记录和APP界面截图,未能完整锁定诈骗链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诱导充值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后续转账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短信链接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证据,公司仅提供招聘平台截图。仲裁委重点审查资金流向追踪记录,发现公司账户与诈骗资金存在异常关联,但因证据链存在断裂,未能完全确认公司主观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信息核实义务,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金额的70%。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用人单位应对其发布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导致损害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中奖领奖'类诱导话术,核实招聘企业资质;平台需加强短信链接风险管控;企业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配合调查,避免因疏忽导致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