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医疗养老项目顾问职位时,被冒充投资老师的嫌疑人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对方通过电信网络发送伪造的医疗机构链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向微信账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已注销且无法联系到所谓'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招聘平台对话截图。公司虽否认诈骗,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常见手法及支付记录异常情况,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于10日内全额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2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延迟报案影响维权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