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遇贷款专员诈骗提现受阻
【标题】老年人遭遇贷款专员诈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客户,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冒充贷款专员以'医疗养老理财'为名推荐投资项目。张某某信以为真,按指示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该公司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人员实为非法集资团伙,要求下载非法APP并冻结账户,导致资金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人员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强调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现场监控视频。张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公司资质,诱导其在非正规渠道进行现金交付。公司虽提供部分业务单据,但无法解释账户冻结与资金流向矛盾之处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金融业务、伪造资质等违法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本金返还请求,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酌情扣除部分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核实金融业务资质,警惕'养老理财'骗局。维权时应同步收集电子证据与线下交易凭证,发现资金异常需第一时间报警。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必须取得合法资质,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诱导客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