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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虚拟币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虚拟币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先后诱导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该交易属于自愿民事行为,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微信转账记录、虚拟币交易流水及报案回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申请人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隐瞒真实身份并虚构征信修复需求。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返还申请人人民币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对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界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应警惕冒充身份诈骗,涉及虚拟币交易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反诈培训,对异常转账行为及时核查。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