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投资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投资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所谓金融机构人员,陷入投资理财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异常需修复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稳赚理财'项目。张某某通过平台添加的微信联系'李某某',被诱导下载虚假APP并进行现金交付。在转账3.5万元后,对方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以'激活账户',随后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封停涉案账号,但平台仍存在交易记录,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交易通过婚恋平台完成,且已封停涉案账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公司提交账号封停记录和平台交易流水。经质证,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平台存在未实名认证的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金融机构应警惕冒充员工的诈骗手段,投资者应核实资质避免现金交易,保存通讯记录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