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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非法转走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是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以'修复征信'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银行流水,随后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某虚拟币交易平台。转账后,对方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亦无法提供任何服务协议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经多级虚拟币通道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并自愿交易,且未实际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征信服务流程说明',但无法解释虚拟币通道的合法性。仲裁员结合《网络犯罪案件办理规定》对资金流转路径进行技术核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修复'话术诈骗,面对要求转账至虚拟币通道的所谓政府工作人员,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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