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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3.5万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3.5万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地点为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注册后,被冒充成功人士的李某以恋爱为名骗取信任。李某通过短信谎称需支付贷款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在张某某提供验证码后,李某迅速转移资金并封停账号,平台未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损失,平台则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及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平台用户协议,平台出示风控系统记录和催收通知。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疏漏,但张某某未充分证明平台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和第117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用户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张某某未妥善保管验证码的过失。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用户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止付。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向陌生人泄露验证码,发现被骗应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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