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公司虚构高收益骗取网贷提现款
【标题】教育培训公司虚构高收益骗取网贷提现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电商平台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约定低风险高收益投资方案,后因资金被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经营店铺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教育培训项目收益高'为由吸引。该公司声称通过其开发的APP可实现'零风险理财',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分三次提现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最终资金被团伙成员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收益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验证码获取属于用户自主行为,且已履行合同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操作记录、平台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公司对验证码获取过程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完整交易凭证。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链完整,依法启动电子数据固定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用户提供验证码并转移资金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陷阱,验证码权限不可随意授权。建议通过电商平台官方渠道核实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