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冒充招聘人员骗取押金求职者维权成功
【标题】微信冒充招聘人员骗取押金求职者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求职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科技企业,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公司有高薪职位为诱饵,通过微信引导张某某缴纳3000元培训费及5000元押金,合计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入职手续,后突然失联。警方调查发现李某资金流向显示款项已转至境外账户,该公司既无招聘信息也无实际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支付宝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转账行为与虚构招聘信息存在直接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李某任职证明及交易真实性证据,且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快速转移迹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岗位信息。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