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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网购用户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物,因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交易完成后,张某某收到自称公司领导的QQ消息,称因平台系统问题需转账至'安全账户'以避免订单取消。对方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诱导张某某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平台方辩称交易全程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认为自身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平台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存证规则及反诈预警记录,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张某某未留存完整转账过程证据,仅支持部分金额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网购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平台应强化交易监控。遭遇冒充熟人诈骗时,应第一时间冻结转账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