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恋人骗取3.5万元被仲裁
【标题】企业主冒充恋人骗取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婚恋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离职后发现曾任职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某通过短信链接诱导其参与网络借贷。李某某冒充婚恋对象身份,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张某某充值入金,期间通过电话持续施压。张某某按指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协议,不认可诈骗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支付凭证及第三方平台异常交易截图。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时间线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向张某某退还全部被骗资金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职场人员警惕网络婚恋骗局,发现异常资金往来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隐私保护,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企业资源实施诈骗。维权时应注重收集电子证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金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