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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的女子,对方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需先缴纳保证金。通过QQ沟通后,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所谓'虚拟币通道',后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下载非法APP,最终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电信网络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失误,且未签订任何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认定对方使用婚恋平台名义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虚拟币诈骗,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