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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员工骗3.5万元补偿金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员工骗3.5万元补偿金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员工,因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诈骗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垫付家政服务费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约定线下签订合同。6月15日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且公司失联,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诈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过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公告及支付记录,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欺诈。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非员工,且支付记录显示转账至公司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70条:法人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需警惕虚假贷款陷阱,建议核实对方资质后再进行资金往来,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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