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微信转账被转走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微信转账被转走
【基本信息】申请人李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诱导,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被骗取3.5万元培训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李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智学网'平台报名参加考研辅导课程。期间收到自称公司董事长张某某的微信消息,称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急需3.5万元周转费。对方伪造公司内部通话记录,诱导李某某提供微信支付验证码,导致款项被转入虚假账户。李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公司未提供有效反证
【争议焦点】李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平台资质、冒用领导名义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平台运营属于第三方,与本公司无直接关联,且李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李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与平台的合同文本,未能证明第三方独立运营。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用户需提高身份核实意识。发现冒充熟人诈骗时,应立即冻结转账并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