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诈骗案:虚拟币通道骗3.5万元
【标题】家政服务诈骗案:虚拟币通道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预约家政服务,对方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虚拟币账户。工作人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线下接触,以需验证账户安全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承诺3日内完成服务并返还资金。张某某按指示转入约3.5万元虚拟币后,对方失联且未提供任何服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服务内容骗取虚拟币,要求全额返还;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审查网站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服务证据,且承认未核实张某某身份即要求虚拟币转账。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验证码并虚构履约能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虚拟币转账款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生活服务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交易并留存完整证据链。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需提高风险意识,及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