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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交平台租房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社交平台租房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双方约定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租金,后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收益低风险租房'广告,对方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提供'保租房'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平台与对方视频沟通后,将款项转入指定对公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已被封停,且对方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所谓'风险评估',最终确认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房屋租赁业务,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被封停账户截图,公司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要求、虚假身份特征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未完全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陷阱,核实对方身份资质,避免泄露屏幕共享权限。对公账户转账后应立即留存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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