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领导诱导转账学生错失止付时机获赔

冒充领导诱导转账学生错失止付时机获赔

【标题】冒充领导诱导转账学生错失止付时机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家政服务,因网络购物场景中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家政服务。次日收到自称公司董事长的陌生来电,称需紧急支付3.5万元保证金以通过贷款审批。对方提供伪造的网站截图,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至指定账户,并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操作,后发现系诈骗,但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客户身份导致被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且未确认转账用途。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及张某某是否尽到基本核实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网站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客户身份核实流程证据。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重点审查平台风控措施及用户操作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存在过错,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亦负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落实实名制和风险防控措施

【分析启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个人应警惕熟人诈骗陷阱。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限。虚拟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使用银行转账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