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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被骗转账3.5万元无法追回

【标题】财务人员被骗转账3.5万元无法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电信诈骗导致3.5万元损失引发仲裁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网贷平台客服消息,称其账户异常需点击短信链接处理。该链接指向伪造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诱导其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因未及时核实对方身份,且短信链接跳转存在技术伪装,导致3.5万元资金被转走。事后张某某尝试通过电信紧急止付程序,但因超过法定时效未能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通过内部风控系统识别异常交易,但未及时启动止付程序,认为应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提供了内部风控系统日志。经调查发现,诈骗分子通过精准信息筛选锁定财务人员,且公司未建立针对异常转账的预警机制,导致无法及时协助止付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履行反诈义务,需对张某某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剩余30%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追缴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异常预警机制,个人需提高对精准诈骗的辨识能力,发现受骗后应在24小时内同步报警和申请止付,避免错过法定救济期限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