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骗取网购用户充值款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网购用户充值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因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商品时,被自称某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处理生活服务缴费事宜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可协助办理跨境资金调取业务。在提供转账凭证后,诈骗分子通过获取验证码将款项转至境外账户,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异常后向平台举报,但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合同关系且对方构成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充值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系第三方平台诈骗行为,自身未实施欺诈,且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举报截图,公司提供平台用户协议及客服沟通记录。仲裁员调取社交平台账号注册信息,确认诈骗账号与政府机构无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充值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因举证责任分配及平台责任认定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认定公司对第三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过失
【分析启示】网购交易应核实官方渠道信息,警惕跨境资金流转风险。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避免向非官方账号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