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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

【标题】大学生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岗位,因涉嫌网络诈骗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贷款专员招聘信息,通过视频面试后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对方以'内部渠道'为名诱导其在网贷平台提现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声称可办理高额贷款。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并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公司抗辩称系个人与诈骗分子交易,与企业无关,质疑转账凭证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所谓'公司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网贷提现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虽否认员工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职位真实性,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应强化资质审核,警惕诱导脱离正规平台的交易行为。学生群体需提高反诈意识,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企业需完善员工培训制度,防范被利用从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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