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诱入安全账户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诱入安全账户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被以充值缴费为名实施诈骗,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及APP截图证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网购平台购买商品后,收到自称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以订单异常为由,要求其下载'XX生活服务'APP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联系对方且APP已无法使用。调查发现该APP实际由多个团伙成员操控,资金经多级拆分后流向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履行服务。争议焦点在于:1. 是否存在履约能力 2. 转账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3.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证明对方诱导其至虚假平台。公司仅提供所谓服务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APP运营主体。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取证规范确认张某某证据有效性,并调查第三方支付平台风控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约3.5万元,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冻结涉案账户,确认团伙成员共5人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电话诱导至虚假APP,切勿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过程证据,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控系统,防止被用于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