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企业主诈骗约3.5万元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企业主诈骗约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入职后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对方以'旅游出行补贴'为由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并垫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出,且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往来。经核查,该平台注册企业与实际运营主体不符,客服要求其通过网贷提现后再转账,最终导致张某某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支付部分佣金,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审查APP注册信息发现企业主体冒用,要求平台提供资质证明但未果。双方就'是否构成刑事诈骗'产生分歧,员工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宣传证据,公司仅提供订单截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员工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与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要求。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于要求下载非官方APP的招聘行为要特别谨慎,避免陷入二次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