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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警察索要信息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警察索要信息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公安民警的骗子以涉嫌案件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开启屏幕共享。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系骗局,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虽提供部分聊天记录,但未能有效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其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主动提供信息属于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协议、转账凭证及与骗子的聊天记录截图,平台仅提供后台用户管理界面截图。仲裁委要求平台补充电子数据固定报告,但其技术部门未能完整还原关键通讯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张某某损失2.4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避免因延迟报案影响维权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