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损失追缴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损失追缴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网购平台用户,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客服的李某。李某以公司内部福利为由,虚构跨境投资项目,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和监控视频,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转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以'项目审批'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资金已通过虚拟货币平台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客服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提供企业资质文件,主张仅存在管理瑕疵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提供内部通讯记录证明李某无权限使用企业名义。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伪造的公司文件与实际经营情况的矛盾点,并核实跨境资金流转路径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核实李某权限异常的情况下,需承担部分监管责任,支持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企业监管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权限管理系统,防范冒名行为;个人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案,保留电子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