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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投资老师的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平台审核不严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返还约3000元小额收益,后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某失联,平台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记录,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固定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失职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履行平台监管义务,认为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平台账户异常情况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责任,返还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发现异常转账行为需及时预警。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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