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扫码支付返佣遭骗维权
【标题】冒充领导扫码支付返佣遭骗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安排至生活服务充值缴费项目,公司承诺每完成一笔交易可获3%返佣。实际操作中,公司要求员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垫付费用,且所有交易脱离公司官方系统。期间,公司员工李某冒充部门主管微信联系张某某,称需紧急处理客户退款事宜,要求使用个人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突然封停相关工作账号,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返佣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业务为正常合作模式,员工私下操作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流水及部分客户投诉材料,证明存在脱离平台的异常交易。公司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返佣机制,对员工提供的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返佣事实、诱导员工脱离平台交易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直接诈骗关系,且部分转账记录时间超仲裁时效,遂作出部分支持裁决。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警惕高额返佣承诺;涉及大额转账需保留完整交易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警。第三方支付记录可作为重要证据,但需配合其他材料形成闭环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