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学生遭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本案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张某某系应届毕业生,通过电商平台求职时遭遇身份冒充骗局,最终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短信链接。点击后被诱导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对方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要求其操作网贷提现。在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察觉异常立即报警。经调查,该APP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身份实施犯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宣传,导致其误信贷款审批骗局并转账;公司则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未强制要求其操作网贷,认为损失应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APP界面截图、银行流水及报警回执等证据。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无法解释其注册信息被用于诈骗的合理性。仲裁员结合电商平台监管责任及诈骗分子伪造身份的手段,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对其余损失承担30%的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认定诈骗行为及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以贷款名义诱导转账的行为。平台需加强信息审核,用户应保留证据及时报警,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