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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维修垫付款3.5万元

【标题】学生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维修垫付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生活服务类维修业务,双方因招聘求职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微信联系。公司声称需先垫付设备采购费3.5万元,承诺两周内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资金激活',后失联。期间公司从未出示营业执照,且办公地址不存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要求验证码是技术操作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部分截图。张某某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5次2000元转账记录,公司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虚假,且对公账户无任何业务往来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垫付款3.5万元,并赔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成立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兼职'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原件。微信转账前应确认对方身份,任何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操作均属诈骗手段。建议司法机关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形成打击套路诈骗的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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