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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网购用户,涉事公司主营电商技术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医疗保健产品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可获得政府补贴,并伪造卫健部门文件,以'医疗养老项目返佣'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3.5万元。期间多次以'审核流程'为借口拖延,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交易凭证导致调查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款项系第三方平台交易,与自身无直接关联,且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完整交易记录,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及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经核实,诈骗分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但未形成真实交易合同。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部分证据链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网购用户核实客服身份时主动要求视频验证,保存完整支付凭证。对第三方平台交易要确认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凸显证据时效重要性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