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交友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渠道'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3.5万元用于网络借贷垫付,承诺每日返还500元利息。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对方以'系统升级''资金冻结'等借口拖延返款,最终失联。期间李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方式骗取张某某信任,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虚拟币交易记录及聊天截图,发现涉案资金流向与李某自称身份明显不符。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资金使用凭证,且承认平台存在虚假身份注册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先返利后卷款'诈骗模式。投资者应核实资金流向,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中银行流水成为关键证据,证明资金被转入虚拟币通道后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