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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诈骗受害者要求退款被拒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诈骗受害者要求退款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活服务充值缴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李女士'QQ号,对方谎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办理公共服务业务需先充值缴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服务费。期间多次以'返佣'为诱饵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后失联导致款项无法追回。张某某留存了完整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证实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称仅为普通商户且未收到相关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确认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行为,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及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充值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认定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诈骗高危地带,建议通过平台核实身份信息,保留电子数据原始载体。对要求脱离正规渠道的交易需提高警惕,及时报警固定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