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人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被犯罪嫌疑人以冒充领导名义实施电信诈骗,涉及跨境资金流转及网络购物场景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后,被添加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微信好友。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取得信任,谎称可提供网络购物垫付返佣机会,先以300元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进行大额垫付。张某某在3个月内累计转账约3.5万元,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向境外账户。案发后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通过伪造工作群消息、虚构跨境物流单号等手段制造虚假交易场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脱离平台交易的欺诈行为,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未参与资金流转,且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操作,不构成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明诈骗分子通过伪造高管身份及虚构返佣机制实施诈骗。公司虽承认平台存在虚假信息,但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主张应由公安机关追赃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虚假招聘信息存在管理责任,裁决责令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索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中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兼职'复合型诈骗手法,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发现异常资金流转立即冻结账户。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建立预警系统,避免成为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