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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提交仲裁,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生活服务类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代办租房手续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个人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后张某某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平台账号,且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实为虚构的租房服务平台,该公司未实际履行办理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骗取款项,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将款项转交给第三方平台,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信息及支付记录,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大量异常登录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实际服务凭证及第三方合作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刻意回避真实身份验证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以'代办服务'为名的收费陷阱。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账号及时预警。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