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因虚拟币转账被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电子产品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因系统升级需退还部分款项。对方通过伪造客服工号及平台信息,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退款APP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未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事后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且对方电话已无法接通,遂于2024年7月向警方报案,但因虚拟币交易链路复杂,资金追回难度较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公司辩称已尽到平台监管责任,且张某某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完整通话记录及APP界面截图,确认虚假客服身份。公司提交平台安全检测报告,但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确认张某某转账操作存在被诱导嫌疑,同时指出其未及时保存原始聊天记录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客服身份审核存在疏漏,应承担30%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且未能提供完整转账凭证,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网购用户需核实客服身份信息,警惕所谓'退款理赔'话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话记录、屏幕截图等电子数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虚拟币等新型支付方式,更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