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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转3.5万元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转3.5万元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以遭遇诈骗为由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时,被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以办理租房押金为由要求转账至虚拟币安全账户。对方通过伪造企业主身份,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完成约3.5万元虚拟币转账,后平台封停涉案账号并拒绝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冒充客服、虚构安全账户等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转账金额;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账号已封停,无法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平台对话记录及二维码收款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平台封号记录及虚拟币交易异常情况,认定存在服务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资金3.5万元,并承担平台服务审核不力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公共服务平台应强化账号实名认证,用户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