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构投资骗局骗转账
【标题】求职者被虚构投资骗局骗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岗位,因公司未签订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招聘信息,对方以'投资培训'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后,公司人事称需再支付2.5万元才能入职,并诱导其操作安全账户。后公司突然封停账号,张某某发现被骗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培训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费用为培训保证金,且已提供所谓'投资方案',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记录。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合同,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操作安全账户。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区,且社交账号已注销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诱导转账等行为,裁决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法定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诈骗行为应处5-10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安全账户'要求。任何要求提供验证码或转账的招聘环节均需保持高度警惕,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应聘并签订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