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要求追责
【标题】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要求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投资理财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团伙成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的账号,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在取得信任后,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该APP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提供真实交易记录,遂向仲裁委提起追责请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该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电信网络冒充企业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且APP已下架无法继续运营,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银行流水记录,核实了张某某通过微信与疑似客服的聊天记录。公司虽提交了APP下架通知书,但未能提供完整风控记录。仲裁员要求公司调取平台信息时,发现其内部系统存在数据缺失,导致无法完全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22条关于民事欺诈责任的条款,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易成为投资理财诈骗目标,应警惕高收益承诺陷阱。遭遇诈骗需及时保留微信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平台配合调取数据。企业应加强客服身份验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