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被骗3.5万冒充公职人员案
【标题】学生网购被骗3.5万冒充公职人员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电商平台诱导转账3.5万元,涉嫌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浏览时,收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其账户存在违规需立即处理。对方伪造公文要求点击链接操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因未及时报警错过止付时机,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构成连带责任;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无法识别诈骗链接,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核心争议为平台是否应对用户转账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及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商品页面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庭审中双方就'平台是否应主动识别诈骗链接'及'用户操作是否符合常理'展开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措施及用户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张某某2.1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平台被认定未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但用户未签订合同且操作存在异常判断因素。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风险防控义务,综合判定双方责任比例。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