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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精准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遇精准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诱导下载伪造的'理财通'APP,以屏幕共享方式展示虚假投资界面。在所谓'退款理赔'流程中,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资金被转走,遂报警并要求公司担责。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APP系仿冒银行官方应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伪造资质等违法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配合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截图、虚拟币交易凭证等证据;公司仅出示服务器日志证明已执行封号措施。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与官方应用的相似度、第三方支付异常轨迹及公司资质文件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投资款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精准信息诈骗'套路,核实金融机构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企业若明知APP存在仿冒风险仍提供技术对接,需承担连带责任。维权时应同步保存电子证据与资金流向凭证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