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虚假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获赔

待业人员遭虚假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招聘平台用户以婚恋名义诱导投资,发生资金纠纷后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添加了一名自称留学归来的婚恋对象。对方以旅游出行项目为由,虚构身份背景并伪造公司资质,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其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后张某某发现该账户频繁出现提现受阻、交易异常情况,且平台已封停涉案账号,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虚假身份欺骗产生投资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交易过程,且无法证明存在真实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分析聊天记录时间线及资金流向,确认涉案账号存在伪造身份及异常交易行为。被申请人未能就平台审核责任及交易真实性提供有效证据,申请人提交的信用卡交易凭证与平台封停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申请人投资本金及银行利息损失共计3.6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