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提现受阻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标题】虚拟币提现受阻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虚拟货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货币投资群。群内人员以'公检法调查'为由,要求其转账购买高收益虚拟币产品,承诺3天内返还本金。张某某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分三次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公检法'人员实为公司员工冒充,且平台存在提现受阻、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情况,最终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损失全部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尽告知义务;公司辩称仅提供投资平台,未参与诈骗活动。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员工被骗资金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截图。公司承认员工曾以'公检法'名义联系客户,但主张已尽到平台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认定涉案金额以实际转账为准,但未支持全部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投资者身份验证机制,警惕员工利用平台进行诈骗。投资者需核实资质,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申请止付,保留完整证据链。虚拟货币交易需谨慎,避免轻信'高收益低风险'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