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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养老诈骗受害者要求资金冻结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养老诈骗受害者要求资金冻结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诈骗团伙,遭遇虚构养老项目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被诱导参与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对方以需先垫付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约3.5万元。后因项目无法兑现,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境外账户,多次要求平台协助紧急止付均被拒绝,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资金损失,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交易为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供资金流向说明,平台无法出示完整转账凭证。张某某出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及平台客服沟通记录,证明其受虚假宣传诱导参与投资。平台承认收款账户为合作方提供但拒绝配合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支持张某某主张的70%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用户应警惕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