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台引发,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可协助贷款提现'为由,诱导张某某添加微信进行私聊。李某冒充领导身份,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屏幕共享操作网贷提现,并谎称需'脱离平台交易'以规避风控。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操作网贷提现后转至李某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却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辩称已尽实名认证义务,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与平台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网贷操作截图及银行流水,平台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仲裁委要求补充第三方转账凭证及平台审核记录,最终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审核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某损失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用户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建议用户遇'退款理赔'等异常请求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