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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QQ遭冒充转账3.5万元遭拒退

【标题】老人QQ遭冒充转账3.5万元遭拒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租房信息平台服务;案由系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租房平台看到'XX银行理财项目'宣传,随后被添加至QQ群。群内自称'银行客服'的人员以'系统升级需转账'为由,要求脱离平台进行支付宝转账。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操作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该平台并无相关理财业务,遂向警方报案但已超止付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且未尽提示义务;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服务,不参与资金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事QQ群由公司员工实名认证;审查转账凭证显示收款方为个人账户;确认公司曾发布过类似理财广告但未标注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责任,返还款项约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验转账资质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9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

【分析启示】平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严格审查,老年用户应核实交易主体真实性,遇异常情况及时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避免陷入'紧急止付'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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