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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获支持

【标题】员工被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专员,被申请人公司主营生活服务类电商运营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入职后被要求垫付客户充值缴费至公司账户,公司承诺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模式返还垫付金额并支付返佣。期间公司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客服,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6月起张某某陆续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拒绝返还资金并失联。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自愿参与内部资金垫付流程,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客户款项结算;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资金拆分模式,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项及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管理人员的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电商平台业务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制度文件,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伪造金融资质、虚构返佣承诺等欺诈行为,依法追加公司负责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审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款项3.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及《民法典》第148条,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陷入错误认识签订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分析启示】警惕以'资金拆分''返佣'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公司金融资质后再参与资金垫付。遭遇冒充金融机构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