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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职人员假APP骗走3.5万元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假APP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诉至仲裁委,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XX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称需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APP缴纳生活服务保证金。公司客服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下载APP,张某某按指示向支付宝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伪造,公司未提供正规服务且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款项已用于平台运营,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比对APP证书信息证实其虚假性。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协议及资金使用凭证,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伪造政府背书实施虚假宣传,构成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网络诱导,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APP备案信息。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