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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冒充公职人员骗钱被判

【标题】家政公司冒充公职人员骗钱被判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预约家政服务,后被客服以'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账至所谓'国家资金监管账户',并威胁不转账将影响征信。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未收到服务,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APP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张某某未核实账户真实性导致损失;张某某则认为公司伪造政府身份诱导转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与短信截图,确认公司客服使用伪造政府工号进行沟通。公司未能提供与第三方平台合作证明及资金流向说明,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明确要求脱离平台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APP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平台方应加强身份认证,避免因第三方违规操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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